.

       本联营所可协助客户理解和导航在各地与资产管理业务有关的商业、法律和监管环境,协助设计及设立投资管理或咨询服务实体结构,就牌照、许可和合规等方面提供咨询,并协助客户于各地的金融监管部获得业务所需的牌照或登记。


       成立信托而作为管理财产的工具已渐趋平民化,成立信托目的可按照个别人士意愿,达成财产管理、事务处理、追求利润、社会公益等不同功能。


       另外,客户的财产有可能分布在不同地区或国家(如在内地、香港、澳门或其他国家均留有资金、股票或房产),而内地、香港、澳门的遗产继承的法律适用(继承权、继承人顺序、管辖权、遗产处理办法)不同,本联营所可为跨三地的资产管理、信托成立及遗产分割与继承提供法律服务。



.

总机:(86-756)8868308

传真:(86-756)8868180

邮箱:info@zlflawoffice.com

邮编:519031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创意谷19栋B座二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