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8日,本联营所正式获得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设立的决定书,本联营所的成立,是“一国两制”下三地法律服务合作的创举,首次实现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强强联合,开创内地和港澳法律服务的跨区域和跨法域合作
2016年1月8日,本联营所正式获得广东省司法厅准予设立的决定书,本联营所的成立,是“一国两制”下三地法律服务合作的创举,首次实现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强强联合,开创内地和港澳法律服务的跨区域和跨法域合作,具有里程碑式的创新意义,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深圳对此专门进行调研座谈,并给予支持与鼓励。图片为本联营所高级合伙人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的接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