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高级合伙人李焕江律师就“业界冀律师联营所两证并存”接受澳门日报采访
来源:zlf官网 发布时间:2023-11-30 作者: zlflawoffice 浏览: 0
李焕江
据澳门日报报道,本月廿三日,国家司法部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司法部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澳门法学协进会会长、大湾区律师李焕江表示,很多港澳律师深受鼓舞,他希望有关方面能让有在原联营所工作需要的港澳律师,在取得大湾区律师执照后保留联营所港澳律师证,并通过整合过去收集的意见,完善大湾区的法律服务。
修订后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已于十月五日起施行。李焕江指出,当中把报名条件放宽,港澳律师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已可参加专门考试,通过后完成培训取得内地执业资质,有助更多年轻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推动大湾区法律融合发展,尤其是跨法域一站式多元法律服务上,可与内地律师形成互利合作,并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
随着新“试点办法”的落实,他希望优化、细化包括考核、大湾区律师注册程序、权利义务和监督管理等相关的配套措施。他指出,大湾区律师和联营所港澳律师,都是“一国两制”下支持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的重要国策,两个工作证的工作地域和业务范围各有不同意义,若联营所的港澳律师考取大湾区律师资格后,仍继续在原本的联营所工作,便不应该因取得大湾区港澳律师执业证而失去联营所港澳律师证,保留两个工作证,有助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有更多机遇和平台。
省司法厅的相关规定可以随之作出修订,把过去收集的意见作整合优化,以不断完善大湾区律师在内地执业服务的保障,将大湾区法律服务市场透过两地律师合作、支撑和拓展“一带一路”的我国法律服务业,塑造我国跨法域、跨文化优势法律团队。
李焕江表示,内地律师近年更重专业化发展,事务所内细分不同专业的团队,港澳律师事务所相对规范较小,业务范围与内地有差异,成为大湾区律师可作为港澳律师开拓市场和融入国家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式。部分港澳律师设有外国的分所,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相对较强,通过成为大湾区律师,也可联系九市律所,形成跨国跨地区合作,并辐射到其他省市,为客户提供更大的业务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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